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发布时间:2023-06-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8年9月至2022年4月,蒋某某先后担任四川省某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监督科科长。蒋某某虽然职务不高,但当地建筑工程项目何时验收、是否通过等都由他说了算,每次到工地“指导工作”,他的公文包里总会多出几个红包。


从几百元到几千元,无论红包大小,蒋某某是来者不拒。从工程动工到验收交付所有环节,他都会主动前往现场“监管”。每次监管,蒋某某均会收受数额不等的红包,他“逢监必收”的做法在当地行业内成为公开的“秘密”。


某工程项目开发商张某某在与蒋某某对接项目竣工验收事宜时屡次碰壁,心领神会的他尝试给蒋某某送上2000元红包后,事情便很快得到了解决。2022年4月,当地纪委监委对蒋某某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某某从300多个工程项目中反复收受好处费,具体收了多少,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5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2022年9月,蒋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蒋某某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调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以及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相关联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案例提供: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漫画:吴欢)

编辑人员:曾铃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发布时间:2023-06-2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 分享至:


2008年9月至2022年4月,蒋某某先后担任四川省某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监督科科长。蒋某某虽然职务不高,但当地建筑工程项目何时验收、是否通过等都由他说了算,每次到工地“指导工作”,他的公文包里总会多出几个红包。


从几百元到几千元,无论红包大小,蒋某某是来者不拒。从工程动工到验收交付所有环节,他都会主动前往现场“监管”。每次监管,蒋某某均会收受数额不等的红包,他“逢监必收”的做法在当地行业内成为公开的“秘密”。


某工程项目开发商张某某在与蒋某某对接项目竣工验收事宜时屡次碰壁,心领神会的他尝试给蒋某某送上2000元红包后,事情便很快得到了解决。2022年4月,当地纪委监委对蒋某某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某某从300多个工程项目中反复收受好处费,具体收了多少,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5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2022年9月,蒋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3月,蒋某某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纪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调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以及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实施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相关联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案例提供: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漫画:吴欢)

编辑人员:曾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