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里,怎么会有矛盾纠纷调解的开支?”
“明明是村组干部,怎么还能领‘调解费’?”
前不久,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干部像往常一样,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当鼠标滑过烟峰镇梅子湾村的一笔账目时,一条突兀的记录让经验丰富的纪检干部瞬间皱起了眉头。
按照规定,矛盾纠纷调解有专项经费保障,不能挤占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然而,当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点开平台内留存的报账资料,试图寻找更多线索时,更蹊跷的事浮出水面——这笔所谓的“调解费”,实施方案、登记表、现场照片、报账资料齐全,流程看似滴水不漏。但收款人名单上,除了本该领取补贴的几名调解员外,竟还包含该村的10余名村组干部。
直觉告诉他们,这里面有“名堂”。县纪委监委当机立断,决定成立核查组,直接进村一探究竟。

马边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到烟峰镇梅子湾村向群众了解情况。(吴垠昕 摄)
“我跟阿于某某发生纠纷?没有的事哦!”当核查人员找到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伍某核实时,对方一脸茫然。
“那您看看这张照片,当时是什么情况?”核查人员递过报账资料里附带的“调解现场”照片。
照片上,几个人站在村道边,像是在交谈,又像是在争论。伍某接过照片,仔细端详了片刻,突然一拍大腿,笑了起来:“哎呀!想起来了。这是那天我在路边跟人摆龙门阵,刚好村里的调解员路过,就唠了几句家常,哪来的什么纠纷调解?”
所谓的“调解现场”竟是路边的闲聊偶遇!核查组立即找到负责制作报账资料的村文书阿某。
“这笔调解费到底是怎么回事?当事人根本不存在纠纷,你解释一下。”核查组开门见山。
“我……我只是按资料做账,具体情况不清楚。”阿某眼神躲闪,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
“为什么包括你在内的10多名村组干部都领了‘调解费’,你们调解了什么纠纷?”核查组步步紧逼。
“是曲支书安排的,我没想那么多,只是按照他说的把这笔钱发给大家……”阿某沉默片刻后交代了实情。
事情逐渐明朗,核查组乘势追击,找到村支书曲某。起初,曲某还想以“工作辛苦”为由搪塞:“前段时间村里调解任务重,我就想着发点补贴,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调解员的调解费并不在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范畴,况且村组干部本就有调解村民矛盾纠纷的职责,怎么能领取‘调解员补贴’?当事人之间也并不存在矛盾,这如何解释?”核查组将问题一一抛出。
面对核查组的追问,曲某最终道出实情。原来,曲某看到向调解员发放的一笔笔调解费,想到自己调解纠纷后却一分钱都领不到,心里逐渐不平衡,便动起了歪心思:何不借着这个名目,既“犒劳”自己,又笼络一下人心?在其授意下,村文书阿某虚假制作矛盾纠纷调解的相关报账资料,套取出本该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的3万元经费,发给包括自己在内的村组干部和调解员。
然而,这一手套取的“辛苦费”,最终却成了套牢自己的“紧箍咒”。最终,曲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套取的3万元资金全部被追回。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贯通发力,紧盯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纪律作风等重点,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施治深化拓展。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已立案3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推动完善制度机制2项。(作者:吴垠昕)
编辑人员:周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