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村民违法占用耕地修建农家乐,造成耕地被破坏,理应受到处分……”近日,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孙某,在收到资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送达的处分决定书时,懊悔地说道。
孙某因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导致该镇石河村5.54亩永久基本农田因建设农家乐被硬化,失去种植条件,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除孙某外,另有2名镇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守牢耕地红线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基础性要求。
资阳市纪委监委干部进村了解违建项目拆除及复耕复种情况。(詹家驹 摄)
去年以来,资阳市纪委监委紧盯耕地领域违法案件,重点聚焦非法取土覆土、违法占用耕地、挖田造塘、未批先建多建、批甲占乙等8类违法问题,深入查找和纠治违法行为背后的监管责任落实及风腐问题。统筹全市纪检监察力量,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由市纪委监委联系室牵头,抽调派驻相关行业领域纪检监察组及县(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开展动态巡查、跟进督导。
同时,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县、乡三级一线走访、信访举报、巡察、审计、执法监督等发现的涉及耕地监管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涉及侵占耕地及耕地监管缺失等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违法主体与监管主体进行同步查处,既查违规乱占耕地行为实施者,又查监管责任落实不力者。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对违法占地主体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在全市耕地保护领域形成“违法必纠、违纪必处”的震慑。
该市还进一步强化耕地领域行政案件成果运用,对2021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住建等领域涉及耕地的案件及环保督察、自然资源督察、卫片执法等反馈的问题,进行“过筛子”审查,重点查处各级部门及党员干部在耕地监管方面存在的审核不严、以权谋私、利益交换、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023年以来,该市“一案双查”发现问题线索23条,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线索13条,“起底”排查发现问题16个,追责问责26人,党纪政纪立案8人,追赃挽损400余万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完善监督机制19项。
“我们将土地流转用途监管、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完善用地批复手续等工作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强化执纪问责,推动党中央耕地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资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作者:方地兵 詹家驹)
编辑人员:曾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