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到2025年,单据上的供货商家,以及洗洁精、火碱、洗衣粉等物品的采购数量、单价都一字未变。”今年3月,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检查时,翻阅大观楼街道财务凭证过程中,5张内容高度雷同的环卫站采购单据瞬间引起办案人员的注意。
“采购行为有连续性可以理解,但五年间市场会有波动,需求也会有变化,怎么可能连一分一毫都不差?这绝不是简单的‘巧合’。”办案人员当即锁定这一疑点,决定顺藤摸瓜,一探究竟。

宜宾市翠屏区办案人员翻阅环卫站相关票据凭证、讨论案件情况。(邹梦蓝 摄)
核查组首先来到单据上登记的供货商店进行暗访。“老板,这种洗衣粉现在怎么卖?”“如果单位长期采购,价格呢?”
“量大也就便宜个几毛钱,这东西利润薄。”简单几句交谈,办案人员心中已有初步判断。
随后,他们通过多方比对该类物资的市场价格、其他单位采购记录,发现洗衣粉、火碱等用品的市场零售单价普遍比单据上所标的金额低了约2元。
这一关键发现,让办案人员的怀疑得到了初步印证。
核查组随即找到大观楼街道环卫管理站原站长李某某开展谈话。
“环卫站实际采购的生活用品,和这些单据上记载的品类、数量是否一致?”核查组开门见山地问道。
“是一致的。我们都是按实际需求采购的,手续、资料齐全,没有任何问题。”面对核查组的提问,李某某一开始故作镇定。
“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近5年内购买商品的种类和数量,甚至账单上的标点符号都几乎一致,像是‘复刻’出来的?”核查组将账单一一摆放到李某某面前,并指出其中的“猫腻”。
“恰好一样而已,都是巧合……”李某某逐渐失去底气。
“为何每个商品的单价都比商店实际销售价高呢?”核查组继续追问。
“这……哎,到头来还是败给了自己的‘小聪明’……”。面对核查组摆出的确凿证据,李某某泄了气,吐露出实情。
原来,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与供货店老板串通,通过抬高货物单价、虚增采购数量的方式套取公款。但在此过程中,供货店老板为图省事,每次都照搬上一次的账单内容,而李某某一心只想着“捞好处”,从未对账单进行认真核对,导致5年间的采购账单高度雷同,最终成为其违纪违法的“铁证”。
最终,李某某受到撤职处分,其违法所得59100元被依法没收、悉数追缴。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查处一案,更要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翠屏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此案为突破口,翠屏区纪委监委以点带面、系统施治,综合运用提级监督、纪巡联动、数据赋能等方式,整治全区贪污挪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方面问题97个,立案查处48人,并选取典型案例,拍摄制作《风腐同查同治》等3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60余场次,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作者:邹梦蓝)
编辑人员:周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