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专班丨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巧立名目的“活动费”
发布时间:2025-12-11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很高兴,也很意外!这笔钱能够退回来多亏了你们,不然大家至今都还蒙在鼓里。”不久前,遂宁市船山区九莲洲湿地公园召开的违规收费集中清退会现场,前来退费的20余名群众纷纷点赞。

遂宁市船山区纪委监委核查组回访九莲洲湿地公园场地收费情况。(陈艺 摄)

这场清退会的起因来自一封群众举报信。此前,船山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某区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项目经理庄某某在管理九莲洲湿地公园期间,存在违规收取群众活动费用的问题。由于该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且举报内容具体、可查性较强,该区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对相关当事人展开走访核实工作。

“我们收到反映,你们在湿地公园组织活动时,是否被要求缴纳过一些费用?”核查组来到九莲洲湿地公园,向相关群众询问情况。

“有啊!垃圾清运费、活动保证金、电费之类的,我们都缴过,反正收费名目可多了!”在场群众纷纷抱怨。

“这些钱你们是转给公司账户还是私人账户了?”

“你看,就是这个人的微信账户,当时也没开发票,我觉得这根本就是乱收费。”

随后,核查组又陆续走访了其他几个在湿地公园开展活动的团体,通过与多名群众进行深入交流后发现,这些群众反映了类似的情况。他们都被以各种各样的名目要求向庄某某的个人微信转账,而且从没收到过任何正规的发票或者收据,这让他们感到非常困惑和不满。

掌握初步情况以及收集到相关证据后,核查组没有丝毫耽搁,立刻找庄某某进行谈话。谈话过程中,核查组人员直指问题核心:“作为湿地公园的管理方,你们是否有权向群众收取活动费用呢?”

“为了防止活动过程中设施被损坏,我们确实会收取一定的活动保证金。这笔钱在活动结束之后,是会退还给群众的。”面对核查组的质问,庄某某显得有些慌乱。

“那垃圾清运费和电费是怎么回事?这些费用是否有公开的收费依据?而且为何费用都转到了你的账户上?”核查组人员向庄某某出示了转账记录。

“哎……这是公司文某某和观音湖管委会杨某某的安排,我也觉得举办活动确实会产生垃圾,收费合理,所以我们就把收取的费用留作日常使用。”面对确凿证据和接连追问,庄某某如实交代了与文某某、杨某某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的问题。

免费开放的公园,本是群众共享的绿色福利,却被庄某某等人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扭曲了公共资源的公益属性,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经查,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庄某某等人在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下,通过个人微信转账及现金交易的方式,收取群众活动保证金、场地租赁费、垃圾清运费、劳务费等费用2.015万元,扣除已退还群众的活动保证金1.02万元,剩余费用由庄某某保管,直接用于支付人员聚餐餐费、购买烟酒茶等开支。

最终,庄某某、文某某、杨某某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余名群众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一一核对账目、签字确认,现场领取了退回的资金。

针对案件所暴露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区属国有企业成立以监事会为牵头部门,纪检室、法规部、财务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工作组重点围绕收费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合规性以及收费公示情况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该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收费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全面梳理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作者:付成瑶 袁菊

编辑人员:曾铃琳

四个专班丨监督执纪 一线故事:巧立名目的“活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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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也很意外!这笔钱能够退回来多亏了你们,不然大家至今都还蒙在鼓里。”不久前,遂宁市船山区九莲洲湿地公园召开的违规收费集中清退会现场,前来退费的20余名群众纷纷点赞。

遂宁市船山区纪委监委核查组回访九莲洲湿地公园场地收费情况。(陈艺 摄)

这场清退会的起因来自一封群众举报信。此前,船山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某区属国有企业下属单位项目经理庄某某在管理九莲洲湿地公园期间,存在违规收取群众活动费用的问题。由于该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且举报内容具体、可查性较强,该区纪委监委迅速组建核查组,对相关当事人展开走访核实工作。

“我们收到反映,你们在湿地公园组织活动时,是否被要求缴纳过一些费用?”核查组来到九莲洲湿地公园,向相关群众询问情况。

“有啊!垃圾清运费、活动保证金、电费之类的,我们都缴过,反正收费名目可多了!”在场群众纷纷抱怨。

“这些钱你们是转给公司账户还是私人账户了?”

“你看,就是这个人的微信账户,当时也没开发票,我觉得这根本就是乱收费。”

随后,核查组又陆续走访了其他几个在湿地公园开展活动的团体,通过与多名群众进行深入交流后发现,这些群众反映了类似的情况。他们都被以各种各样的名目要求向庄某某的个人微信转账,而且从没收到过任何正规的发票或者收据,这让他们感到非常困惑和不满。

掌握初步情况以及收集到相关证据后,核查组没有丝毫耽搁,立刻找庄某某进行谈话。谈话过程中,核查组人员直指问题核心:“作为湿地公园的管理方,你们是否有权向群众收取活动费用呢?”

“为了防止活动过程中设施被损坏,我们确实会收取一定的活动保证金。这笔钱在活动结束之后,是会退还给群众的。”面对核查组的质问,庄某某显得有些慌乱。

“那垃圾清运费和电费是怎么回事?这些费用是否有公开的收费依据?而且为何费用都转到了你的账户上?”核查组人员向庄某某出示了转账记录。

“哎……这是公司文某某和观音湖管委会杨某某的安排,我也觉得举办活动确实会产生垃圾,收费合理,所以我们就把收取的费用留作日常使用。”面对确凿证据和接连追问,庄某某如实交代了与文某某、杨某某违规向群众收取费用的问题。

免费开放的公园,本是群众共享的绿色福利,却被庄某某等人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扭曲了公共资源的公益属性,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经查,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庄某某等人在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下,通过个人微信转账及现金交易的方式,收取群众活动保证金、场地租赁费、垃圾清运费、劳务费等费用2.015万元,扣除已退还群众的活动保证金1.02万元,剩余费用由庄某某保管,直接用于支付人员聚餐餐费、购买烟酒茶等开支。

最终,庄某某、文某某、杨某某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余名群众在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指引下一一核对账目、签字确认,现场领取了退回的资金。

针对案件所暴露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区属国有企业成立以监事会为牵头部门,纪检室、法规部、财务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工作组重点围绕收费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合规性以及收费公示情况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该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收费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全面梳理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作者:付成瑶 袁菊

编辑人员:曾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