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实践 | 巴中:从一案之“改”到一域之“治”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廉洁四川,巴中市纪委监委

开栏语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或立足职能职责,探索一体推进“三不”新路径;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新举措;或紧盯基层各环节、各领域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2021年8月23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探索与实践”专栏,以文图化呈现、故事化讲述,展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自身发展和基层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供大家交流互鉴,敬请关注。

近日,巴中市公安局党委收到了一份来自市纪委机关的通知,内容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局党委在全市公安系统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

此前,针对该市公安系统连续出现的多名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该市公安局党委已在去年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虽然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市纪委仔细评估后,认为市公安局党委仍需聚焦从严管党治警不力等问题,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巴中市公安机关“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以案促改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并不是时间一到就自动结束,必须严格对照问题清单一一整改到位,以切实发挥以案促改强化震慑、推动治理、净化生态的积极效果。”巴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仅从严狠抓以案促改工作质量,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巴中市纪委监委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一开始,就牢固树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工作理念,着力释放其在“三不”一体推进中的积极作用。

明确责任和情形 从制度层面规范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并不是一件新鲜事。近年来,随着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持续推进和案件查办的不断深入,以案促改工作愈发引起重视。2021年3月,省委办公厅就印发《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对相关工作作出制度规范。

作为办案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无疑处于重要位置,如何规范履职、精准推动,成为巴中市纪委监委的思考与探索。

几经修改讨论后,2021年4月,《巴中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该办法从工作体系、案件筛选、报批启动、综合评估、问责追究等方面列出13条细则。

以工作体系为例,该办法规定审查调查部门负责案情通报与剖析、宣传部门负责警示教育、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推动案发单位开展系统治理或专项整治、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则需汇总和通报有关情况。

在巴中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程斌看来,这在省委有关文件明确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共抓的良好态势。

以往以案促改,都是案件查办结束后办案单位认为需要或者案发单位提出,现在巴中市一开始就将以案促改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

为此,负责案件查办的专案组在线索核查时就注重对问题背后的原因深挖细查;案件查办中注重剖析深层次原因,在违纪违法者书写检讨书忏悔录的同时,针对系统特点,分析并写出防范廉政风险的对策建议;案件查办后结合案件暴露以及政治监督调研、日常监督等发现的情况,一体推进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建立“直击庭审以案说纪+忏悔反思以案明纪+专案宣传以案释纪”教育机制,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我们督促案发单位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检视问题,通过对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治理或专项整治等方式强化问题整改,通过梳理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漏洞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综合释放‘改’的压力和‘治’的效力。”巴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海初表示。

巴中市纪委监委在通江县组织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


突出精准与全面 推动个案整改向系统纠治转变

通过办案把问题找深找准,是提高以案促改工作质效的重要前提,但巴中在此基础上选择更进一步。

“典型个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很可能只是该系统领域内的局部问题。如果只盯着具体问题抓整改,而不对该系统行权用权特点和廉政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就很可能会使以案促改的工作效力大打折扣。”巴中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罗英杰表示。

故而,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之前,巴中市纪委监委都会对案发单位进行系统调研,通过既精准又全面地摸排问题风险,从而提高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日前,南江县人民法院原院长何科被查处后,巴中市纪委监委深入调研市、县两级人民法院,逐一摸清司法执行权、员额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司法审判信访反映较多以及立案庭、审判庭、审管办、法院助理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和岗位廉政风险,结合案件查办和监督调研之后形成的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直指法院系统的深层问题。

“这种以案促改的力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倒逼我们动真碰硬拿出整改举措,紧盯重点问题推动整改。”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荣祥表示。

当然,纵深推进以案促改并不意味着方式上的同一性,而是应根据其问题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

据巴中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吴泽毅介绍,根据问题涉及的深度与广度,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采取专项整治或系统治理的方式进行推动,以达成整改力度与治理效度之间的有机统一。

如针对前期查处的巴中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李泽文违规审批建筑资质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就采取系统治理的方式对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排查整治。随即,又发现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原股长张羽等12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据此而修订完善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审核工作方案》等10余项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资质审批权力。整个以案促改过程的螺旋式推进,实现了从个案整改到系统纠治的转变。

强化警示与治理 充分释放综合效应

“看着曾经的战友、曾经的朋友,过去是那么血气方刚,而今沦为阶下囚。典型案例让人震惊,引人深思。”在观看完巴中市纪委摄制的警示教育片《代价》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级调研员赵利写下了这样的感受。

巴中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


触及内心的警醒既源自该片所选取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更与该片不预设拍摄脚本和场景还原,原汁原味地把从留置谈话、移送、审判到忏悔各环节进行生动展示密不可分。

“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真实呈现的基础上,我们还专门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播放,对与会的广大干部进行教育全覆盖,从而把单个个案对某一系统的警示效应扩大延伸至所有的行业系统。”巴中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曹曦文说。

警示教育无疑是做实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以案促改所要达到的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目标而言,仍需运用“三不”一体的思维,把“改”的落脚点立足于“治”、关注点放在“效”上。

而纠治问题与促进发展的协同推进正成为巴中市深化以案促改的突出特点。

以位于该市南江县的红鱼洞水库为例,在水库管理局原领导班子因腐败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突出、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后,巴中坚持将改问题与保工程质量、保生产安全、促建设进度同步推动。目前,该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主持的相关验收,在全省同类项目中首个实现下闸蓄水。

“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跳出个案看全局,立足全局抓治理。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以案促改贯穿联通办案与监督、教育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对一案之‘改’实现对一域之‘治’,为‘三不’一体推进探索更多可能路径。”巴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洪斌说。

编辑人员:陈浩文

探索与实践 | 巴中:从一案之“改”到一域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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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或立足职能职责,探索一体推进“三不”新路径;或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新举措;或紧盯基层各环节、各领域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2021年8月23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探索与实践”专栏,以文图化呈现、故事化讲述,展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自身发展和基层监督工作走深走实中的新思路新经验新成效,供大家交流互鉴,敬请关注。

近日,巴中市公安局党委收到了一份来自市纪委机关的通知,内容非常明确,就是要求局党委在全市公安系统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

此前,针对该市公安系统连续出现的多名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该市公安局党委已在去年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以案促改工作。虽然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经市纪委仔细评估后,认为市公安局党委仍需聚焦从严管党治警不力等问题,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巴中市公安机关“以案促改”工作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以案促改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并不是时间一到就自动结束,必须严格对照问题清单一一整改到位,以切实发挥以案促改强化震慑、推动治理、净化生态的积极效果。”巴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仅从严狠抓以案促改工作质量,在监督执纪实践中,巴中市纪委监委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一开始,就牢固树立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工作理念,着力释放其在“三不”一体推进中的积极作用。

明确责任和情形 从制度层面规范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并不是一件新鲜事。近年来,随着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持续推进和案件查办的不断深入,以案促改工作愈发引起重视。2021年3月,省委办公厅就印发《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对相关工作作出制度规范。

作为办案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工作中无疑处于重要位置,如何规范履职、精准推动,成为巴中市纪委监委的思考与探索。

几经修改讨论后,2021年4月,《巴中市纪检监察机关推动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该办法从工作体系、案件筛选、报批启动、综合评估、问责追究等方面列出13条细则。

以工作体系为例,该办法规定审查调查部门负责案情通报与剖析、宣传部门负责警示教育、党风政风监督部门负责推动案发单位开展系统治理或专项整治、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则需汇总和通报有关情况。

在巴中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程斌看来,这在省委有关文件明确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协同共抓的良好态势。

以往以案促改,都是案件查办结束后办案单位认为需要或者案发单位提出,现在巴中市一开始就将以案促改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

为此,负责案件查办的专案组在线索核查时就注重对问题背后的原因深挖细查;案件查办中注重剖析深层次原因,在违纪违法者书写检讨书忏悔录的同时,针对系统特点,分析并写出防范廉政风险的对策建议;案件查办后结合案件暴露以及政治监督调研、日常监督等发现的情况,一体推进警示教育、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建立“直击庭审以案说纪+忏悔反思以案明纪+专案宣传以案释纪”教育机制,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我们督促案发单位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检视问题,通过对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治理或专项整治等方式强化问题整改,通过梳理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漏洞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综合释放‘改’的压力和‘治’的效力。”巴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海初表示。

巴中市纪委监委在通江县组织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


突出精准与全面 推动个案整改向系统纠治转变

通过办案把问题找深找准,是提高以案促改工作质效的重要前提,但巴中在此基础上选择更进一步。

“典型个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很可能只是该系统领域内的局部问题。如果只盯着具体问题抓整改,而不对该系统行权用权特点和廉政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就很可能会使以案促改的工作效力大打折扣。”巴中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罗英杰表示。

故而,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之前,巴中市纪委监委都会对案发单位进行系统调研,通过既精准又全面地摸排问题风险,从而提高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

日前,南江县人民法院原院长何科被查处后,巴中市纪委监委深入调研市、县两级人民法院,逐一摸清司法执行权、员额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司法审判信访反映较多以及立案庭、审判庭、审管办、法院助理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和岗位廉政风险,结合案件查办和监督调研之后形成的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直指法院系统的深层问题。

“这种以案促改的力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的,这也倒逼我们动真碰硬拿出整改举措,紧盯重点问题推动整改。”南江县人民法院院长杨荣祥表示。

当然,纵深推进以案促改并不意味着方式上的同一性,而是应根据其问题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

据巴中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吴泽毅介绍,根据问题涉及的深度与广度,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采取专项整治或系统治理的方式进行推动,以达成整改力度与治理效度之间的有机统一。

如针对前期查处的巴中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李泽文违规审批建筑资质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在以案促改工作中,就采取系统治理的方式对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排查整治。随即,又发现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原股长张羽等12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据此而修订完善的《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审核工作方案》等10余项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资质审批权力。整个以案促改过程的螺旋式推进,实现了从个案整改到系统纠治的转变。

强化警示与治理 充分释放综合效应

“看着曾经的战友、曾经的朋友,过去是那么血气方刚,而今沦为阶下囚。典型案例让人震惊,引人深思。”在观看完巴中市纪委摄制的警示教育片《代价》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级调研员赵利写下了这样的感受。

巴中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代价》。


触及内心的警醒既源自该片所选取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更与该片不预设拍摄脚本和场景还原,原汁原味地把从留置谈话、移送、审判到忏悔各环节进行生动展示密不可分。

“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真实呈现的基础上,我们还专门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播放,对与会的广大干部进行教育全覆盖,从而把单个个案对某一系统的警示效应扩大延伸至所有的行业系统。”巴中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曹曦文说。

警示教育无疑是做实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以案促改所要达到的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目标而言,仍需运用“三不”一体的思维,把“改”的落脚点立足于“治”、关注点放在“效”上。

而纠治问题与促进发展的协同推进正成为巴中市深化以案促改的突出特点。

以位于该市南江县的红鱼洞水库为例,在水库管理局原领导班子因腐败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突出、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后,巴中坚持将改问题与保工程质量、保生产安全、促建设进度同步推动。目前,该工程顺利通过省水利厅主持的相关验收,在全省同类项目中首个实现下闸蓄水。

“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跳出个案看全局,立足全局抓治理。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以案促改贯穿联通办案与监督、教育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对一案之‘改’实现对一域之‘治’,为‘三不’一体推进探索更多可能路径。”巴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洪斌说。

编辑人员:陈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