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泸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唐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杰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赢取钱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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