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十万元的资金,怎么没有附报销凭证?”日前,遂宁市船山区某乡镇纪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笔两年前支出的村民应急医疗款项竟没有任何报账资料,顿时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背后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违规套取等问题?带着疑问,镇纪委随即走访了有关村干部和村民,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2022年9月,村委组织村民清理路边杂草,有3人不幸被马蜂蜇伤,需要紧急就医,村民大会商议后决定先从村集体资金中拿出10万元垫付医药费,事后凭票报销。”村党支部书记说明了事情的起因。
“当时我们开了村民大会,大家商量决定村上出资救人。”“钱交给村副主任吴某保管和支付,具体钱怎么用、用了多少,我们就不知道了。”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回忆起当时的情况。

遂宁市船山区纪检监察干部实地查阅相关资料。(付锦华 摄)
于是,镇纪委将调查重点转向该笔资金的具体流向上,前往医院调取受伤村民的医疗档案,其中费用清单、缴费凭证等资料显示,3位村民于2022年10月全部完成治疗、办理出院,花费总计5.1万余元。同时,工作人员比对吴某个人账户流水发现,在支付医疗费用后,吴某对剩余资金进行了多次支取挪用。
证据锁定后,镇纪委立即找到吴某进行谈话。
“用于应急救治的10万元村集体资金,为什么两年都没有报销?”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票据比较多,整理核对需要时间……”吴某试图解释。
“我们核实发现医疗费只用了5.1万余元。”工作人员向其出示医疗费用凭证和银行流水明细,“剩下的4.8万余元在哪里?请你如实说明。”
“我……当时手头比较紧,想着临时借用一下,以为只要在你们发现之前把钱还回去,就不会有什么大事……”吴某自知无法辩解,只能如实交代。
经查,在医疗费用结清后,吴某未及时履行财务报销手续,而是擅自将剩余的4.8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直至镇纪委调查期间,才分两次将资金归还至村集体账户。最终,吴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村“三资”点多面广,必须精准发力。集中整治以来,船山区纪委监委紧盯农村产权交易不规范,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村集体资金等突出问题,利用数据比对分析、联合专项检查、现场清查核准等方式,从资金流向、资源监管、资产核查等关键点,发现问题线索337件,立案139件,留置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8人,挽回经济损失927万余元,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11项。(作者:覃蕊 付成瑶)
编辑人员:周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