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交了五六千,当时觉得修路是好事,就没问太多。”
“不晓得是什么政策,我们是按150元一米交的钱。”
日前,在资阳市安岳县兴隆镇桥峰村,31户村民如数收到了此前“多交”的筹资款。村民们没想到,这件好事背后,竟藏着一笔被村委会主任“打包”收取、意图“浑水摸鱼”的糊涂账。

安岳县兴隆镇纪检监察干部走访群众摸排问题线索。(崔璇 摄)
此前,兴隆镇纪委在监督中发现,2023年该镇统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期间,仅桥峰村存在向群众筹资的情况。“同样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何唯独桥峰村‘与众不同’?”带着疑问,镇纪委随即成立核查组直奔桥峰村开展核查。
“修路我们是支持的,但两个项目为啥都让我们出钱?”
“村干部说都要按标准交,我们虽然心里嘀咕,但还是交了。”
……
通过走访群众后核查组了解到,桥峰村在2023年同步实施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两个项目入户道路共涉及农户31户,均以150元/米的标准向农户筹集了资金,共计29.7万元。
然而,当核查组调阅相关政策依据时,疑点浮出水面:政策白纸黑字写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入户路需按150元/米的标准筹资,而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的入户路则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
掌握相关情况后,核查组找到负责该项目的村主任付某进行谈话。
“2023年村里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为什么要向群众筹资?”
“我们是按照规定标准向受益农户筹资的,大家都是自愿的。”面对核查组开门见山的提问,付某强装镇定解释道。
“请你明确回答,高标准农田项目也允许向群众筹资吗?”核查组人员追问,并出示了相关政策文件。
“这个……当时的情况确实很特殊……两个项目一起搞,我也是想方便工作……” 在证据面前,付某的解释变得苍白,语气开始支吾。
原来,该村同步实施上述两个项目时,付某担心仅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向农户筹资,可能导致群众误解、增加工作难度。于是,私自决定两个项目均按150元/米的标准向31户受益农户筹资。在筹得29.7万元资金后,付某用其中20.1万元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将剩余9.6万元暂存于个人账户,见事后无人过问,便挪用其中8.2万元用于偿还本村以往建设项目的工程欠款。
“我当时想着,钱没用在自己身上,是为村里‘填窟窿’,应该问题不大。现在才知道,这是严重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 在谈话中,付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后悔不已。
最终,付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筹集资金已全额退还群众。
农村工程项目集中、名目繁杂,是作风和腐败问题高发领域。安岳县纪委监委以此案为突破口,全面排查村级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等问题,揪出违规摊派、违规支取项目资金等问题42个,立案14件、处理处分13人,督促有关乡镇及职能部门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公示公开”“村民监督岗”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级小微项目在阳光下建设。(作者:蹇明芳)
编辑人员:周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