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暖民心丨资阳市安岳县:被“顶包”的补偿款
发布时间:2025-06-18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各项工作,并在乡镇(街道)一级喊响“有事找纪检”,坚决清理啃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廉洁四川”特推出“清风暖民心”专栏,分“集中整治在行动”“有事找纪检”2个子栏目,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太感谢你们纪委了!前几天村里把6000多元占地补偿款退给我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钱被人‘顶包’领走了……”前不久,资阳市安岳县永顺镇纪委接到了敖桥村村民安某明打来的感谢电话。

安岳县永顺镇纪检监察干部在敖桥村开展“有事找纪检”走访。(蒙文静 摄)

此前,永顺镇纪委在敖桥村开展“有事找纪检”走访时,村民安某海的提问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

“之前村上钻气井根本都没占文某华家的地,为什么他能得几千元的补偿款?而我堂弟安某明家占地最多,得到的补偿款怎么是一样的?”

“按规定,气矿公司占地应由村干部会同施工方进行专业的现场测量,经群众确认签字后,需由乡镇复核无误才会统一拨付补偿款。如此规范的流程,怎会出现‘多占少得、不占也得’的情况呢?”

带着疑问,镇纪委立即调阅了当时占地登记和补偿款发放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安某明和文某华两户被占地面积均为82.82平方米,领取的占地补偿款同为6360.58元,表册上不仅有安某明、文某华等人的签字记录,而且还有当时参与测量的村民小组组长代某的核对签字。

从表面上看,一切似乎都合规合理,但结合此前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事情或许另有隐情。

镇纪委工作人员随即找到代某了解情况,代某表示自己当时只是给施工队带路并负责指认地块位置和所属农户,资料均由村支部副书记文某胜填写上报。

文某胜与文某华的名字相似,两人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是否存在利益关联?为此,工作人员走访了附近村民,得知文某胜与文某华两人系堂兄弟关系。

掌握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随即找到施工方调取占地原始资料,发现安某明家实际被占地面积为165.64平方米,而文某华家无被占地记录。按理说两个表册数据应当一致,怎么实际占地面积却相差甚远?其中肯定有猫腻。

镇纪委找到当时负责报送表册的敖桥村村支部副书记文某胜了解相关情况。

“村里气矿占地统计工作一直是你负责吧,具体是做哪些工作?”

“是我在负责,主要是核实本村1组占地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到镇级部门作为后续补偿资金兑付凭证。”

“为何你堂兄文某华不在占地范围内也申报了?他这个占地数据怎么来的?”

在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追问下,文某胜羞愧地低下了头,最终道出了实情:“文某华这个占地数据实际上是安某明家的,我一时糊涂,想着安某明长期不在家,不会过问这些事,就把他的土地划了部分给我堂兄……”

原来,文某胜担任敖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负责统计该村气井修建占地的地块数据,看到安某明家占地面积最多且长期在省外务工,对村里事情不了解,便起了“歪心思”。他决定在不改变本村占地总面积的情况下,将安某明家一半的被占土地“转移”到堂兄文某华名下,另行填表并伪造村民和小组长签字后,上报至镇政府。补偿款到账后,便授意文某华取现给自己,并用于日常开销。

最终,文某胜因侵害群众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的补偿款予以退赔。

安岳县纪委监委以此案为突破口,联合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数据筛查+交叉复查+入户倒查”等方式,在全县开展征地补偿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贪污侵占、虚报面积、“顶人头”等冒领突出问题,排查问题线索47条,立案35人,挽回经济损失9.77万余元,退还群众财务金额2.43万元。作者:蹇明芳 蒙文静

编辑人员:吴佳蔚

清风暖民心丨资阳市安岳县:被“顶包”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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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各项工作,并在乡镇(街道)一级喊响“有事找纪检”,坚决清理啃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廉洁四川”特推出“清风暖民心”专栏,分“集中整治在行动”“有事找纪检”2个子栏目,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太感谢你们纪委了!前几天村里把6000多元占地补偿款退给我了,要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钱被人‘顶包’领走了……”前不久,资阳市安岳县永顺镇纪委接到了敖桥村村民安某明打来的感谢电话。

安岳县永顺镇纪检监察干部在敖桥村开展“有事找纪检”走访。(蒙文静 摄)

此前,永顺镇纪委在敖桥村开展“有事找纪检”走访时,村民安某海的提问引起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

“之前村上钻气井根本都没占文某华家的地,为什么他能得几千元的补偿款?而我堂弟安某明家占地最多,得到的补偿款怎么是一样的?”

“按规定,气矿公司占地应由村干部会同施工方进行专业的现场测量,经群众确认签字后,需由乡镇复核无误才会统一拨付补偿款。如此规范的流程,怎会出现‘多占少得、不占也得’的情况呢?”

带着疑问,镇纪委立即调阅了当时占地登记和补偿款发放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安某明和文某华两户被占地面积均为82.82平方米,领取的占地补偿款同为6360.58元,表册上不仅有安某明、文某华等人的签字记录,而且还有当时参与测量的村民小组组长代某的核对签字。

从表面上看,一切似乎都合规合理,但结合此前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事情或许另有隐情。

镇纪委工作人员随即找到代某了解情况,代某表示自己当时只是给施工队带路并负责指认地块位置和所属农户,资料均由村支部副书记文某胜填写上报。

文某胜与文某华的名字相似,两人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是否存在利益关联?为此,工作人员走访了附近村民,得知文某胜与文某华两人系堂兄弟关系。

掌握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随即找到施工方调取占地原始资料,发现安某明家实际被占地面积为165.64平方米,而文某华家无被占地记录。按理说两个表册数据应当一致,怎么实际占地面积却相差甚远?其中肯定有猫腻。

镇纪委找到当时负责报送表册的敖桥村村支部副书记文某胜了解相关情况。

“村里气矿占地统计工作一直是你负责吧,具体是做哪些工作?”

“是我在负责,主要是核实本村1组占地情况统计表并上报到镇级部门作为后续补偿资金兑付凭证。”

“为何你堂兄文某华不在占地范围内也申报了?他这个占地数据怎么来的?”

在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追问下,文某胜羞愧地低下了头,最终道出了实情:“文某华这个占地数据实际上是安某明家的,我一时糊涂,想着安某明长期不在家,不会过问这些事,就把他的土地划了部分给我堂兄……”

原来,文某胜担任敖桥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负责统计该村气井修建占地的地块数据,看到安某明家占地面积最多且长期在省外务工,对村里事情不了解,便起了“歪心思”。他决定在不改变本村占地总面积的情况下,将安某明家一半的被占土地“转移”到堂兄文某华名下,另行填表并伪造村民和小组长签字后,上报至镇政府。补偿款到账后,便授意文某华取现给自己,并用于日常开销。

最终,文某胜因侵害群众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冒领的补偿款予以退赔。

安岳县纪委监委以此案为突破口,联合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数据筛查+交叉复查+入户倒查”等方式,在全县开展征地补偿领域“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贪污侵占、虚报面积、“顶人头”等冒领突出问题,排查问题线索47条,立案35人,挽回经济损失9.77万余元,退还群众财务金额2.43万元。作者:蹇明芳 蒙文静

编辑人员:吴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