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终于领到钱了,规矩的(很好的),感谢政府、感谢镇纪委。”近日,邛崃市夹关镇纪检干部开展群众回访时,领到了“迟来”的土地复垦费的李大爷激动地向他们说道。
这件事还得从去年8月初夹关镇纪委开展的村(社区)交叉检查工作说起。
“土地复垦费,我们同村的人,2023年人家都领到了,我到现在都还没领到呢?”去年8月,夹关镇纪委在天井村开展村(社区)交叉检查时,村民李大爷拉着检查组人员的手诉说着“揪心事儿”。
夹关镇纪委举行集中返还群众财物现场会。(乔戈 摄)
土地复垦费为什么有些人领到了,李大爷却没有领到呢?是不符合领取条件,还是有人冒领冒用?交叉检查组将情况反馈镇纪委,随后镇纪委决定组成调查组迅速开展问题核查。
通过走访村民、个别谈话、调取资料,调查人员发现,2013年,天井村动员村民参加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有7户村民参加此项目,村民将自己老宅基地进行复垦。由村上负责复核复垦项目图斑后,通过报表提交上级审核,上级对复垦面积审核上报验收后按照2万元/亩进行补偿。自2023年天井村启动土地复垦费兑付工作以来,实际只有2户村民领到土地复垦费。
“是因为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未逐户发放到位,还是另有猫腻?”随后,调查组找到了当时负责发放土地复垦费的天井村村委委员方某某了解情况。
“你们村上参加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还有部分村民未领到土地复垦费,你清楚吗?”
“清楚啊,按照复核后的复垦面积,费用都发给村民了。”
“为什么还有村民没有领到,这是怎么回事?”
直到调查组将土地复垦费发放明细表摆在方某某面前,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方某某自以为对村民基本情况熟悉,在对该村土地复垦项目图斑开展复核工作时,并未核实相关信息,便将本应由天井村3组7户村民共有的4.174亩图斑面积,错误登记在黄某某、陈某某2户村民名下,导致李大爷等5户村民一直未领取到土地复垦费。最终,方某某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既要纠错,也要及时返还群众财物。”随后,夹关镇纪委召开集中返还群众财物现场会,现场向天井村3组李大爷等5名群众集中返还土地复垦费60980元。至此,“迟来”的土地复垦费物归原主。
该市纪委监委以查处此案为契机,联动职能部门、镇(街道)建立同类问题筛查对比机制、构建快速处置体系,在全市开展同类问题筛查对比,立案7件7人。同时,向职能部门制发履责提示函32份,推动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66项。
群众的关切处,就是监督的着力点。去年以来,邛崃市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在镇(街道)、村(社区)喊响“有事找纪检”,开展有针对性交叉检查工作,主动走访发现问题,切实把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监督清单,全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322件,立案283人,收集并推动解决问题2473个。(作者:郭其林)
编辑人员:吴佳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