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暖民心丨遂宁市船山区:理清土地“糊涂账”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各项工作,并在乡镇(街道)一级喊响“有事找纪检”,坚决清理啃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廉洁四川”特推出“清风暖民心”专栏,分“集中整治在行动”“有事找纪检”2个子栏目,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叮!”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手机提示音,家住遂宁市船山区河沙镇谷村6社的村民杨大爷点开短信,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补发的土地流转费到账了,一分不少!”

近日,和杨大爷一样,该村其余51户村民的“一卡通”账户也陆续收到了这笔补发款项。

这笔土地流转费的顺利补发,要从一条民生诉求说起。今年5月,杨大爷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村土地流转费发放数目不对的问题。河沙镇纪委依托“有事找纪检、解决靠组织”工作机制,主动梳理汇总“12345”热线、“监督一点通”等平台相关群众诉求,察觉到这一问题背后可能存在干部作风问题。随即,镇纪委工作人员围绕土地登记面积、款项发放情况等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河沙镇纪委实地走访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付锦华 摄)

“冯社长,请提供一下6社原始的土地面积登记簿。”镇纪委初步研判土地流转费的出入,可能源于底层数据偏差,于是找到6社社长冯某某核实情况。

“这个……我接手老社长工作的时候,就没有原始登记簿。”冯某某迟疑地回答道。

这一情况,让镇纪委工作人员心里一沉。“没有原始凭证,那登记上报的各户土地流转面积是怎么来的?”

“想着村里人都熟,田地在哪里都清楚,村民心里也该有个数,我就直接让大家报个数填上去了……”面对追问,冯某某道出了实情。

初步锁定问题后,镇纪委继而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段某某,了解土地流转费的发放流程及依据。段某某表示,土地流转费的发放,需先由各社长统计上报每户村民的土地面积,再由村文书统一制表审核后再发放。

“审核时,是否比对过各社原始分地底册?如何确认社长上报数据的准确性?”镇纪委工作人员追问道。

“这……当时村文书确实注意到6社上报的单户面积明显偏大。”段某某解释说,“但冯某某称原始簿丢了,还一再坚称数据已经核对清楚,村‘两委’最终便按照冯某某上报的面积信息发放了款项。”

为彻底查清真相,镇纪委先后走访了村文书、其余村干部和6社部分村民。经查,2023年谷村6社因无法提供土地面积原始登记簿,社长冯某某在统计流转土地面积时,仅通过口头询问村民,未实地丈量便登记上报。2024年,段某某虽要求冯某某重新核实,但再次上报的数据依旧失实。这一疏漏导致2023年至2025年期间,涉及该社99户村民的土地面积登记不准,土地流转费的计算也随之出现偏差。最终,冯某某因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镇纪委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村“两委”对涉事土地进行了重新测量核实,精确核定每户亩数,逐一核算三年应补发或退还的具体金额,经村民确认签字后执行。目前,三年来累计少发的1.3万余元土地流转费,已全额补发至52户村民手中。

以此为开端,河沙镇纪委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排查辖区内各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累计发现并整改财务不规范等问题35个,推动完善《河沙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以长效监督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作者:付成瑶

编辑人员:张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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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引领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查办各项工作,并在乡镇(街道)一级喊响“有事找纪检”,坚决清理啃食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廉洁四川”特推出“清风暖民心”专栏,分“集中整治在行动”“有事找纪检”2个子栏目,跟进相关报道,敬请关注。

“叮!”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手机提示音,家住遂宁市船山区河沙镇谷村6社的村民杨大爷点开短信,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补发的土地流转费到账了,一分不少!”

近日,和杨大爷一样,该村其余51户村民的“一卡通”账户也陆续收到了这笔补发款项。

这笔土地流转费的顺利补发,要从一条民生诉求说起。今年5月,杨大爷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村土地流转费发放数目不对的问题。河沙镇纪委依托“有事找纪检、解决靠组织”工作机制,主动梳理汇总“12345”热线、“监督一点通”等平台相关群众诉求,察觉到这一问题背后可能存在干部作风问题。随即,镇纪委工作人员围绕土地登记面积、款项发放情况等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河沙镇纪委实地走访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付锦华 摄)

“冯社长,请提供一下6社原始的土地面积登记簿。”镇纪委初步研判土地流转费的出入,可能源于底层数据偏差,于是找到6社社长冯某某核实情况。

“这个……我接手老社长工作的时候,就没有原始登记簿。”冯某某迟疑地回答道。

这一情况,让镇纪委工作人员心里一沉。“没有原始凭证,那登记上报的各户土地流转面积是怎么来的?”

“想着村里人都熟,田地在哪里都清楚,村民心里也该有个数,我就直接让大家报个数填上去了……”面对追问,冯某某道出了实情。

初步锁定问题后,镇纪委继而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段某某,了解土地流转费的发放流程及依据。段某某表示,土地流转费的发放,需先由各社长统计上报每户村民的土地面积,再由村文书统一制表审核后再发放。

“审核时,是否比对过各社原始分地底册?如何确认社长上报数据的准确性?”镇纪委工作人员追问道。

“这……当时村文书确实注意到6社上报的单户面积明显偏大。”段某某解释说,“但冯某某称原始簿丢了,还一再坚称数据已经核对清楚,村‘两委’最终便按照冯某某上报的面积信息发放了款项。”

为彻底查清真相,镇纪委先后走访了村文书、其余村干部和6社部分村民。经查,2023年谷村6社因无法提供土地面积原始登记簿,社长冯某某在统计流转土地面积时,仅通过口头询问村民,未实地丈量便登记上报。2024年,段某某虽要求冯某某重新核实,但再次上报的数据依旧失实。这一疏漏导致2023年至2025年期间,涉及该社99户村民的土地面积登记不准,土地流转费的计算也随之出现偏差。最终,冯某某因违反工作要求,不正确履行职责,依据有关规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镇纪委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村“两委”对涉事土地进行了重新测量核实,精确核定每户亩数,逐一核算三年应补发或退还的具体金额,经村民确认签字后执行。目前,三年来累计少发的1.3万余元土地流转费,已全额补发至52户村民手中。

以此为开端,河沙镇纪委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排查辖区内各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累计发现并整改财务不规范等问题35个,推动完善《河沙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以长效监督守护群众切身利益。作者:付成瑶

编辑人员:张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