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期《监察建议书》发出之后
发布时间:2019-05-13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主持人: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重要方式。2019年2月25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刚挂牌成立一个月,就收到了雅安市监委发来的一份“辣味”十足的《监察建议书》。事情的缘由,还得从雅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中所发现的一个异常情况说起。

 

【正文】2016年7月,原雅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分析某医院医保基金结算数据时,发现该院一名患者几年间11次以慢性咽炎等类似病情诊断住院。经核实,该病人的住院记录均为虚假开设,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6万余元。2017年1月,该医院因欺诈骗保问题,被处以终止涉事科室和涉事医生的医疗保险服务资格并追回违规费用的处罚,同时被罚处违约金30余万元。按照规定,由于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金额已达到案件移送的相关标准,人社局作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理应及时把该案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但是,两年时间过去了,市人社局都迟迟没有移送。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张盟松:市医保局为什么长达4年的时间都没有发现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市人社局两年都不按规定移送案件。这两点都反映了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2019年2月,雅安市第八期《阳光问廉》曝光了这一情况。面对质疑,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姜勇这样回答。

【同期声】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姜勇:对我们这个行(政法)刑(法)衔接的认知、重视不够,主观上片面地存在着医保局已经追回了我们的医保基金,对这家医院也进行了顶格处罚。主观上用行政处罚代替了司法移送。

监管岂能以罚代法?3月5日,市人社局召开党组会,党组书记、局长龚文昌主动认领问题,在党组会上作了自我检查。3月29日,雅安市人社局党组责令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姜勇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市人社局给予基金监督和审计科科长成立行政警告处分。为了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再次发生,雅安市监委随即向新成立的市医保局制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相关人员  张盟松:我们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由于原属市人社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等职责转移到了新成立的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这份《监察建议书》就到了医保局。

【采访】雅安市监委委员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朱峰 :监察建议与一般工作建议有本质的区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法律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手段。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新机构,一成立就收到监察建议书,表面上“躺枪”,但实质上,体现的是职能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

【采访】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宗伟:我们收到监察建议书以后,我们更感受到肩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基金安全、不容有失,针对监察建议书提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分析基金风险,梳理基金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全程监督,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惩治不是目的,以案促改才是关键。雅安市监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医疗保障、住房养老、低保五保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中,科学运用监察建议这一法治手段。2018年8月29日,一份“含金量”十足的《监察建议书》也制发到了市民政局。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谢小兵:当时向民政局制发《监察建议书》,是因为去年开展的“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多地都发现了吃“死人保”的情况。

2018年,雅安市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低保对象成某于2014年12月去世。但直到2018年4月,这长达40个月的时间里,都由其儿子夏某继续代领低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采访】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 宋某:他儿子没结婚安家,大家就同意开会,大家一致同意了,就是同意他儿子来享受这个低保。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对象的确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先由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经村组开会讨论评议通过,张贴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再报区民政局获得批准,才能确定为低保户,领取低保补贴。宋某却毫无法纪意识,在成某去世后,与村组干部私自商定由其儿子夏某继续领取低保补贴。近日,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了关于给予宋某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采访】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 宋某:我还是立即接受,也是给我们一个警告

众多类似案件查结后,雅安市监委瞄准病根,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谢小兵:《监察建议书》给出了两条监察建议,一是建议市民政局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批办理流程;二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雅安市民政局庚即研究制定了《雅安市城乡低保整改落实方案》。

【采访】雅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君丽:在市监委的监督下,我们民政部门举一反三,一并对特困人员供养、优抚对象抚恤等在政策、资金、项目、对象等多方面地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和检查。

同时,为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雅安市监委还抄送一份《监察建议书》到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要求该纪检组通过现场督察和“回头看”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执清 2018年9月6日,市民政局会同我们纪检组约谈了全市8个县(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在清理工作展开过程中,雅安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还采取随队检查、独立抽查,数据比对分析,问题线索处置、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防止惠民惠农政策在基层变味、拐弯,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执清:市监委的这个《监察建议书》,一方面,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另一方面,也对党员干部是一个提醒和警示,避免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死亡保”问题113件1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60人,其中问责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0件次57人次。

【采访】雅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医疗保障、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中,科学运用监察建议书这一法治手段,亮出“利剑”,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助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主持人:

发出一份监察建议,解决一个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一批长效管用制度。雅安市以监察建议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依照《监察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既利于“医其受病之处”,又推动“塞其起弊之原”,可以说,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再见。

编辑人员:杨志波

第220期《监察建议书》发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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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一个重要方式。2019年2月25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刚挂牌成立一个月,就收到了雅安市监委发来的一份“辣味”十足的《监察建议书》。事情的缘由,还得从雅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问题线索处置中所发现的一个异常情况说起。

 

【正文】2016年7月,原雅安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分析某医院医保基金结算数据时,发现该院一名患者几年间11次以慢性咽炎等类似病情诊断住院。经核实,该病人的住院记录均为虚假开设,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6万余元。2017年1月,该医院因欺诈骗保问题,被处以终止涉事科室和涉事医生的医疗保险服务资格并追回违规费用的处罚,同时被罚处违约金30余万元。按照规定,由于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金额已达到案件移送的相关标准,人社局作为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理应及时把该案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但是,两年时间过去了,市人社局都迟迟没有移送。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张盟松:市医保局为什么长达4年的时间都没有发现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市人社局两年都不按规定移送案件。这两点都反映了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2019年2月,雅安市第八期《阳光问廉》曝光了这一情况。面对质疑,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姜勇这样回答。

【同期声】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姜勇:对我们这个行(政法)刑(法)衔接的认知、重视不够,主观上片面地存在着医保局已经追回了我们的医保基金,对这家医院也进行了顶格处罚。主观上用行政处罚代替了司法移送。

监管岂能以罚代法?3月5日,市人社局召开党组会,党组书记、局长龚文昌主动认领问题,在党组会上作了自我检查。3月29日,雅安市人社局党组责令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姜勇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市人社局给予基金监督和审计科科长成立行政警告处分。为了杜绝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再次发生,雅安市监委随即向新成立的市医保局制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相关人员  张盟松:我们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医保基金运行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由于原属市人社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管等职责转移到了新成立的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这份《监察建议书》就到了医保局。

【采访】雅安市监委委员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朱峰 :监察建议与一般工作建议有本质的区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法律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也是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手段。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新机构,一成立就收到监察建议书,表面上“躺枪”,但实质上,体现的是职能在哪里、责任就在哪里。

【采访】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宗伟:我们收到监察建议书以后,我们更感受到肩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基金安全、不容有失,针对监察建议书提出来的问题,我们认真分析基金风险,梳理基金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对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全程监督,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惩治不是目的,以案促改才是关键。雅安市监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医疗保障、住房养老、低保五保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中,科学运用监察建议这一法治手段。2018年8月29日,一份“含金量”十足的《监察建议书》也制发到了市民政局。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谢小兵:当时向民政局制发《监察建议书》,是因为去年开展的“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多地都发现了吃“死人保”的情况。

2018年,雅安市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低保对象成某于2014年12月去世。但直到2018年4月,这长达40个月的时间里,都由其儿子夏某继续代领低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采访】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 宋某:他儿子没结婚安家,大家就同意开会,大家一致同意了,就是同意他儿子来享受这个低保。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对象的确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先由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经村组开会讨论评议通过,张贴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再报区民政局获得批准,才能确定为低保户,领取低保补贴。宋某却毫无法纪意识,在成某去世后,与村组干部私自商定由其儿子夏某继续领取低保补贴。近日,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了关于给予宋某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

【采访】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双合村原村委会主任 宋某:我还是立即接受,也是给我们一个警告

众多类似案件查结后,雅安市监委瞄准病根,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谢小兵:《监察建议书》给出了两条监察建议,一是建议市民政局督促各县(区)民政部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批办理流程;二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雅安市民政局庚即研究制定了《雅安市城乡低保整改落实方案》。

【采访】雅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君丽:在市监委的监督下,我们民政部门举一反三,一并对特困人员供养、优抚对象抚恤等在政策、资金、项目、对象等多方面地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和检查。

同时,为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雅安市监委还抄送一份《监察建议书》到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要求该纪检组通过现场督察和“回头看”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执清 2018年9月6日,市民政局会同我们纪检组约谈了全市8个县(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在清理工作展开过程中,雅安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还采取随队检查、独立抽查,数据比对分析,问题线索处置、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防止惠民惠农政策在基层变味、拐弯,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实处。

【采访】雅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执清:市监委的这个《监察建议书》,一方面,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另一方面,也对党员干部是一个提醒和警示,避免了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死亡保”问题113件1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60人,其中问责5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0件次57人次。

【采访】雅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医疗保障、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中,科学运用监察建议书这一法治手段,亮出“利剑”,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助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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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一份监察建议,解决一个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一批长效管用制度。雅安市以监察建议这个“小切口”,推动做实日常监督“大文章”。依照《监察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既利于“医其受病之处”,又推动“塞其起弊之原”,可以说,是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再见。

编辑人员:杨志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