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期《失陷“朋友圈”》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主持人: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老城改造,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一个个工程项目接踵而至。但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想方设法串通投标、拉拢腐蚀部分领导干部,影响恶劣。近年来,资阳市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市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邓俊林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正文】邓俊林,1968年3月生。历任资阳市招商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兼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等职。

2017年,资阳市纪委在查办市规划设计院一起违纪案件中,发现了邓俊林有关问题线索,随即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邓俊林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亲友经营活动牟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在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同期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邓俊林:现在想起来,悔恨,真的悔恨。自己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一个农家子弟,一路辛苦地工作,拼搏,好不容易走上了县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自己觉得对不起组织也对不起亲人,也对不起自己辛苦努力。

调查发现,邓俊林之所以会从县级干部位置上跌落,最主要的原因,是所谓的“朋友圈”异化为了“腐败圈”。邓俊林一直在重要岗位担任领导,在很多人眼里,他手握实权、为人“仗义”,商人老板与其往来密切。随着接触越来越多,每当老板们财大气粗、一掷千金的时候,邓俊林越发心里不平衡,想获得更多钱财的想法一次次冲击他的心理防线。邓俊林回忆到,“第一次收钱是一笔40万的现金”。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2013年7月,邓俊林担任住建局副局长、城投公司总经理不久后,建筑承包商马某就约他见面,以祝贺他升任为由,递了一个袋子给他,邓俊林收下后带回家,发现是40万人民币现金。

【同期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邓俊林:(收钱之后)心里很惶恐,很不踏实,丢在车库都不敢对家人说这个事情。

虽然内心惶恐不安,但是在巨大的诱惑面前,邓俊林感受更多的是自己贪欲之心的悸动。他在收受马某40万元后,利用担任时任资阳市城投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帮助其顺利中标二环路B段一期限价商品房项目,并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拨款等方面予以关照。2014至2016年期间,马某为了表示感谢和二人维持关系,又分三次共送给邓俊林现金4万元。据邓俊林交代,他把这些钱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生意还债和家庭开支。第一次伸手的慌张,也渐渐被一种欣然自得的心理取代。随着送钱的人越来越多,邓俊林一次又一次地说服自己:“我没有主动索取,自己也为他们帮了忙,他们要送礼、送钱,也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愧疚。”于是,从忐忑到坦然,邓俊林愈加胆大、麻木,“朋友圈”变了味,手中的工程项目也成了为“朋友圈”谋利的重要工具。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随着邓俊林职务的升迁,手中的权力就越来越大,要经他之手审批的项目也越来越多,只要有机会他就要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资源,千方百计为“朋友圈”牟利。

邓俊林对程序简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项目,就直接安排“圈”内朋友来做;对自己不能完全做主,需要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就想尽办法为“朋友圈”创造优势;对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项目,他也积极为“朋友圈”打听情况。

2014年,资阳市政项目二环路B段二、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正式挂网招标前,邓俊林就告知个体商王某该项目正在招商。王某随后作为中间人,向他推荐了某建设投资公司。而邓俊林在与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后,便按照他们的投标内容,量身定制了一套招标文件,保证其中标,并最终签订了合作协议。王某作为中间人,也如愿成为该项目施工总包方,并向邓俊林承诺支付施工利润一部分作为感谢费。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按照规定,承包这个工程需要交纳500万元保证金,由于王某没有这么多资金,他就寻求邓俊林的帮助。邓俊林为了所谓朋友情谊和个人利益,想出了一个“移花接木”的招数。

邓俊林找到与城投公司合作的另一公司,向老板罗某提出以罗某公司项目需要借款为名,向城投公司借款400万元,然后再将此款项转交给王某,罗某同意配合他们进行转款。就这样,经邓俊林签批,城投公司的400万元款项几经转手,就悄悄流转到了王某私人手上。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王某为了自己能在项目中分一杯羹,甘愿充当邓俊林的马前卒,邓俊林为了实现自己在该项目中的利益,也不遗余力的为王某出谋划策,甚至亲自出面左右斡旋,他们两个其实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各自的蝇营苟利。

演的一手“好戏”的邓俊林,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2016年9月,王某前往邓俊林家中送其现金50万元。

【同期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邓俊林:坦白的说,后来确实麻木了,觉得这些老板送我钱,我不是跟他要的。尽管“八项规定”之后,这方面有些收敛,就想这个“砖头”也不能砸到我头上来。自己都没想到。根源还是党性修养不够,底线没有坚守住。

邓俊林心怀侥幸,错误地认为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觉得自己不会被砸中。最终,这位在述职述廉大会上标榜自己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廉洁模范”, 最终迷失在商人老板这个“朋友圈”,以权谋私,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2017年12月,邓俊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10月9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俊林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27万余元及手机一部予以追缴。

查处邓俊林案的同时,资阳市在全市集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效果明显。

【采访】资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谢晏均: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回应群众呼声,响应群众的需求,开展了征地拆迁领域、招投标领域的治理,治理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其中在招投标领域的治理当中,也取得了好的效果。对邓俊林等44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44人均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其中15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及的43名社会人员分别由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涉及的社会法人机构,也由相关的行政单位进行了依法处置。事后我们进一步地进行了总结,对招投标领域、征地拆迁领域进行了系统的整治

主持人:

2017年落马时,正是邓俊林参加工作第三十年, 他在忏悔中写到,“正是为党和人民奉献自己智慧和力量的黄金时期。但在关键节点上,却掉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三十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辜负了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辜负了家人和父母的支持和期盼,辜负了自己一直坚持的拼搏和奋斗,痛苦不已,悔恨不已。”邓俊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警示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进圈”易“退圈”难,等到“廉关”失守、脚踩“红线”,后悔就来不及了。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周再见。

编辑人员:陈浩文

第243期《失陷“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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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老城改造,新城建设、新农村建设,一个个工程项目接踵而至。但在建设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想方设法串通投标、拉拢腐蚀部分领导干部,影响恶劣。近年来,资阳市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市住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邓俊林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

【正文】邓俊林,1968年3月生。历任资阳市招商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兼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等职。

2017年,资阳市纪委在查办市规划设计院一起违纪案件中,发现了邓俊林有关问题线索,随即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邓俊林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亲友经营活动牟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在项目建设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同期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邓俊林:现在想起来,悔恨,真的悔恨。自己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一个农家子弟,一路辛苦地工作,拼搏,好不容易走上了县级领导干部的岗位。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自己觉得对不起组织也对不起亲人,也对不起自己辛苦努力。

调查发现,邓俊林之所以会从县级干部位置上跌落,最主要的原因,是所谓的“朋友圈”异化为了“腐败圈”。邓俊林一直在重要岗位担任领导,在很多人眼里,他手握实权、为人“仗义”,商人老板与其往来密切。随着接触越来越多,每当老板们财大气粗、一掷千金的时候,邓俊林越发心里不平衡,想获得更多钱财的想法一次次冲击他的心理防线。邓俊林回忆到,“第一次收钱是一笔40万的现金”。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2013年7月,邓俊林担任住建局副局长、城投公司总经理不久后,建筑承包商马某就约他见面,以祝贺他升任为由,递了一个袋子给他,邓俊林收下后带回家,发现是40万人民币现金。

【同期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邓俊林:(收钱之后)心里很惶恐,很不踏实,丢在车库都不敢对家人说这个事情。

虽然内心惶恐不安,但是在巨大的诱惑面前,邓俊林感受更多的是自己贪欲之心的悸动。他在收受马某40万元后,利用担任时任资阳市城投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帮助其顺利中标二环路B段一期限价商品房项目,并在该工程项目建设、拨款等方面予以关照。2014至2016年期间,马某为了表示感谢和二人维持关系,又分三次共送给邓俊林现金4万元。据邓俊林交代,他把这些钱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生意还债和家庭开支。第一次伸手的慌张,也渐渐被一种欣然自得的心理取代。随着送钱的人越来越多,邓俊林一次又一次地说服自己:“我没有主动索取,自己也为他们帮了忙,他们要送礼、送钱,也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愧疚。”于是,从忐忑到坦然,邓俊林愈加胆大、麻木,“朋友圈”变了味,手中的工程项目也成了为“朋友圈”谋利的重要工具。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随着邓俊林职务的升迁,手中的权力就越来越大,要经他之手审批的项目也越来越多,只要有机会他就要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资源,千方百计为“朋友圈”牟利。

邓俊林对程序简单,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能决定的项目,就直接安排“圈”内朋友来做;对自己不能完全做主,需要相关部门审定的项目,就想尽办法为“朋友圈”创造优势;对不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项目,他也积极为“朋友圈”打听情况。

2014年,资阳市政项目二环路B段二、三期限价商品房项目正式挂网招标前,邓俊林就告知个体商王某该项目正在招商。王某随后作为中间人,向他推荐了某建设投资公司。而邓俊林在与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后,便按照他们的投标内容,量身定制了一套招标文件,保证其中标,并最终签订了合作协议。王某作为中间人,也如愿成为该项目施工总包方,并向邓俊林承诺支付施工利润一部分作为感谢费。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按照规定,承包这个工程需要交纳500万元保证金,由于王某没有这么多资金,他就寻求邓俊林的帮助。邓俊林为了所谓朋友情谊和个人利益,想出了一个“移花接木”的招数。

邓俊林找到与城投公司合作的另一公司,向老板罗某提出以罗某公司项目需要借款为名,向城投公司借款400万元,然后再将此款项转交给王某,罗某同意配合他们进行转款。就这样,经邓俊林签批,城投公司的400万元款项几经转手,就悄悄流转到了王某私人手上。

【采访】资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郭波:王某为了自己能在项目中分一杯羹,甘愿充当邓俊林的马前卒,邓俊林为了实现自己在该项目中的利益,也不遗余力的为王某出谋划策,甚至亲自出面左右斡旋,他们两个其实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各自的蝇营苟利。

演的一手“好戏”的邓俊林,也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2016年9月,王某前往邓俊林家中送其现金50万元。

【同期声】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 邓俊林:坦白的说,后来确实麻木了,觉得这些老板送我钱,我不是跟他要的。尽管“八项规定”之后,这方面有些收敛,就想这个“砖头”也不能砸到我头上来。自己都没想到。根源还是党性修养不够,底线没有坚守住。

邓俊林心怀侥幸,错误地认为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觉得自己不会被砸中。最终,这位在述职述廉大会上标榜自己清正廉洁、刚正不阿的“廉洁模范”, 最终迷失在商人老板这个“朋友圈”,以权谋私,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2017年12月,邓俊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8年10月9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邓俊林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27万余元及手机一部予以追缴。

查处邓俊林案的同时,资阳市在全市集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效果明显。

【采访】资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谢晏均: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回应群众呼声,响应群众的需求,开展了征地拆迁领域、招投标领域的治理,治理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其中在招投标领域的治理当中,也取得了好的效果。对邓俊林等44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44人均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其中15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及的43名社会人员分别由公安、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涉及的社会法人机构,也由相关的行政单位进行了依法处置。事后我们进一步地进行了总结,对招投标领域、征地拆迁领域进行了系统的整治

主持人:

2017年落马时,正是邓俊林参加工作第三十年, 他在忏悔中写到,“正是为党和人民奉献自己智慧和力量的黄金时期。但在关键节点上,却掉进了违法犯罪的深渊。三十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辜负了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辜负了家人和父母的支持和期盼,辜负了自己一直坚持的拼搏和奋斗,痛苦不已,悔恨不已。”邓俊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警示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进圈”易“退圈”难,等到“廉关”失守、脚踩“红线”,后悔就来不及了。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收看,下周再见。

编辑人员:陈浩文